2008年2月19日 星期二

[轉載] 台鐵試辦「兩鐵環保專車」

台鐵訂自97年3月起試辦「兩鐵環保專車」業務

台鐵有鑒於近年來環保意識抬頭,為推動零污染之自行車騎乘活動,特結合台鐵、鐵馬雙運具,試辦「兩鐵環保專車」業務,俾擴大服務層面,增訂「兩鐵環保專車」作業注意事項,以為辦理依據。


摘略相關作業事項說明如下:

(一)試辦期間:自97年3月1日起試辦3個月,初期規劃以「區間電車」為主,除於3月8日婦女節舉行首航典禮,並擇4、5月之第3個星期六,即4月19日及5月17日各開行汐止至苗栗「兩鐵環保專車」,試辦期滿再視市場需求予以評估,以為後續決策參考。

(二)受理對象:不得少於12人車數之自行車團體(6位車主加6輛自行車)。

(三)計費標準:「人車同價」1輛自行車比照1張旅客車票方式計收,並同享非對號列車團體優待規定,另為推動本方案實施成效,試辦期間50人加自行車50輛(含)以上,得享5折減價方式擴大辦理優待。

(四)開車時刻與停靠站:開行2181次汐止至苗栗「兩鐵環保專車」(汐止站06:44開車;08:58到達苗栗站)及2180次苗栗至汐止(苗栗站16:06開車; 20:16到達汐止站)1往復,沿途停靠汐止、松山、萬華、樹林、桃園、中壢、新竹及苗栗等8站。

(五)預訂方式:請持台鐵「兩鐵環保專車團體票預訂單」2份(各項資料請詳實填妥、蓋章),及1成預約金(暫按每人車全價票價10分之1核收,購票時抵扣總票款)親自上述車站辦理。

(六)受理車站:專開列車各停靠站之售票窗口(即上述各站)

其他相關作業規定與流程,請點選相關檔案參閱。

[來源] 台灣鐵局管理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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