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7年11月22日 星期四

[新聞] 單車租借站 高市南市先試辦

環保署首度推動「公共腳踏車租借系統」,高雄市、台南市入選為首批試辦縣市。

高雄市提出,未來將沿著捷運紅線,以圈型、點型向四方延伸至少設20個腳踏車租借站、提供1,000輛腳踏車,用全電子式控制租借及還車。計畫拓寬人行道,劃出部分做為腳踏車道,車道旁再做綠美化。2009年7月世運會在高雄市舉行,高雄市將以公共腳踏車做為接駁。未來民眾租車時,可買儲值卡或付現,甲地借車、乙地還。

台南市則提出以火車站為中心呈放射狀設租賃站,在人潮眾多的景點、學校、交通乘車站等處,設置95個租借站、總計1,500部腳踏車,每個租借站距離500-800公尺。未來民眾可交500元成為會員,租車前30分鐘免費、再30分鐘收費10元,超過1小時後則每小時收20元。也可購買一日遊卡。

[來源] 單車誌電子報 第149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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