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7年12月6日 星期四

[新聞] 汽車燃料費將隨油徵收

汽車燃料費徵收方式有重大改革!立院於12/6修法通過公路法,將汽車燃料費從隨車徵收改成隨油徵收,對於開小車、里程短的民眾是一項利多,不過遊覽車業者叫苦連天,而能源局則表示,使用者付費的觀念將漸趨成熟。

立法院今日通過公路法第二十七條修正案,將汽車燃料費從隨車徵收改成隨油徵收,公布後兩年內實施。一旦改成隨油徵收對於開小車、里程較短的民眾是一項利多,但是對於遊覽車業者將會大幅提高燃料費,業者甚至表示,假設一部車一年使用4.8萬公升汽油,燃料費將會提高到七萬多元。

不過能源局副局長王運銘表示,這樣的作法將會使「使用者付費」觀念漸趨成熟,也能落實民眾節省能源,從能源角度來看,是相當正面的作法。

王運銘進一步指出,目前經濟部正在推展生質柴油,目前販售數量占總汽油量的1%,未來預估會增加到2%。一旦污染減少,相關的一些稅費也會比較減少。

來源【中時電子報潘羿菁/台北報導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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